鹿门风景名胜区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政治巡察反馈 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社会公开稿

区委第三巡察组于今年4月1日至30日,在鹿门风景名胜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根据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鹿门风景区党委的反馈意见,管委会党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

管委会党委围绕反馈的四个方面18个问题,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理论,强化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提升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做到真认领、真整改。并就如何整改认真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帐,精准明确责任人,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号入座,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约谈督促、层层夯实责任,通过强调责任时限、整改要求、整改实效,逐一整改销号,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工作格局、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尾巴,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武装不扎实,理论实践两张皮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7月30日前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机关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和督办通报检查制度,确保辖区基层单位参学率,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重要指示精神。二是7月20日前补学重点政治理论,组织机关和辖区单位党支部补充学习《关于加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结合辖区实际进行讨论研究,抓好落实。三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结合机关和辖区实际,抓好落实,学以致用,规范指导景区开发建设。四是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7月30日前研究出台鹿门风景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规划。五是协调督办鹿门旅游公司加快游客中心建设,7月20日前成立3A级景区创建督办领导小组,由邵文涛同志牵头,同时对照3A景区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力争年内拿到3A级授牌。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7月20日召开会议学习“三大攻坚战”相关文件。针对景区重大地质灾害防范建设项目建设滞后问题。由胡晓兵同志负责对暴雨池地质灾害防治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力争年内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二是协调解决征迁工作中的信访难题。一是加大辖区信访矛盾隐患的排查和研判,坚持每周召开信访工作会,及时掌控征迁中各类人群的诉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积极主动化解积案,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一批、家庭困难的帮扶一批,把重点对象吸附在当地。三是消除征迁群众反贫危险。对景区征迁后的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思想和居民增收上多关心,并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联合鹿门旅游公司提供就业岗位20余个,享受在景区经商从业优惠政策。四是鹿门旅游公司已上缴罚款14.62万元,补植到位。五是加紧实施“厕所革命”。目前还建居民区两座公厕已建成投入使用,解决了群众如厕难问题。

3、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偏差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管委会党委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二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工作分工明确,职责归属清晰,协调配合,提振精神状态,加大抓工作作风和抓落实的力度。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每周下访,经常性深入辖区,结合“三安行动”,对辖区四类党员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四是加强班子廉政教育。认真做好刘伟云同志后期思想教育帮带工作,开展一案一教育。五是管委会党委对分管财务和招投标领导以及鹿门寺林场道路工程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和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有关工作。

4、关于思想建设抓的不紧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坚持解放思想,以研究解决景区征迁、景点建设以及人文特色为目标,进一步端正学风。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五纳入”制度,每月对辖区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鹿门寺庙来访居住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辖区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活动。三是督促苏岭山社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一是建立定期学习研讨和考勤制度,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学习研讨,每次学习都要记录事项详尽。二是规范学习制度,要做到集体学习有专门的记录,按照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学习。三是建立学习检查和考核制度。进行主要领导审签班子成员之间互查,注重学习实效。四是加强对鹿门寺庙的监管,跟踪管理信教人员及其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建立相关台账。联合肖湾派出所建立寺庙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坚持每月邀请区宗教部门到辖区进行监督检查。

(二)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三定方案”落实不严格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在无编制空缺情况下,动员改非干部应聘这两个岗位,发挥人才工作积极性。

6、关于存在用人不当现象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以胡晓兵同志为组长的调查小组,责成鹿门寺林场和苏岭山社区立即停止宋超和李小清相关职务,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10月底前注销润鹿林业公司,规范明确苏岭山建筑安装公司法人。二是组织管委会、林场和社区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形成良好用人导向。

7、关于鹿门寺林场与润鹿林业公司存在人员混用现象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8月底林场4名正式职工全部回归林场工作岗位。

8、关于基层党组织阵地缺失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学习借鉴全区先进经验,8月底完善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发挥服务功能。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两新”组织的相关要求,积极与鹿门旅游公司对接,由邵文涛同志8月中旬在鹿门旅游公司按程序建立党支部,让公司现有6名党员党组织生活走上正规。

9、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7月底,由党委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换届工作流程的学习,对下一步林场党组织换届工作进行指导。二是拿出具体换届方案,在今年内完成对鹿门寺林场党支部换届工作。三是7月27日前认真研究制定机关和辖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工,在管委会党委审批备案后在各单位进行公示,并召开党员大会予以公布,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四是根据辖区实际,8月份与林场联合成立退休党员支部,每年为退休党员支部提供三千元办公经费。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由谢桦同志召开苏岭山社区支部大会针对照抄照搬行为开展严肃批评,坚持党员活动手册每月审签制度。督促苏岭山社区党支部及时对2018年以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动作开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胡晓兵同志每月对辖区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二是要求辖区各支部从今年7月开始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的“四大板块”规范开展活动。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实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制定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二是认真学习《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一方面为台商开发建设协调服务,一方面督促台商在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快景区建设。三是落实廉政谈话机制,主要领导每季度对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或单位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每月对下级单位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教育,帮助改正;鹿门风景区党委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查摆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到人。四成立专班,压实责任,对省委巡视组交办433、566号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在政策范围外的做好耐心解释,并实行专人包保。引导他们走信访三级终结程序,同时对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1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乏力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向区纪委汇报,力争派驻机构和人员,打通使用机关人员强化纪检力量。二是认真学习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根据辖区实际依法依规争取国家政策扶持,绝不违规操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刘进登思想工作,如果2019年12月底前不能清退到位,党委将如实向区纪委汇报。

13、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辖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四风”问题的规定,纠正不良风气。二是从8月份开始组织辖区单位开展“一把扫帚扫到底,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保洁区域,重点对卫生死角进行清理。三是严格执行区委关于大力整治“文山会海”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时长,力争会议数量下降50%。四是坚决抵制官僚主义。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在签阅文件时拿出具体可操作意见,对重要矛盾问题,亲自与当事人见面,杜绝“二传手”现象。五是督促鹿门财政分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三限一专”标准,把杜绝公款吃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奢靡之风。六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苏岭山社区9月底前清退整改到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按照村级“零招待”等财务制度标准执行。七是督促鹿门寺林场进行整改。一是针对违规报销费用,完善手续补齐报销要素,对违规支出全额予以追缴。二是对改革前以“加班费、病虫防治、楞场管理、苗木抚育”等名义违规发放的补助认真核查,属于正常工资支出的规范支出范围,属于违规发放补贴的予以收缴退回。

14、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林场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严格执行采购、财务等管理制度。二是对机关不符合财经管理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以后政府采购钱款一律对被采购单位通过转账进行结算,并及时上固定资产账,不得进行公务卡结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针对林场造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楞场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涉及林场的基本建设项目收回林场,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报管委会审核后组织实施。

15、关于不能及时收缴林场承包费,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组建由胡晓兵同志牵头的核算专班、法律顾问参与,8月份完成对合同内容的详细检查,责令要求鹿门寺林场及时与承包户沟通,催缴所欠承包款,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在一个月内启动法律程序,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16、关于鹿门寺林场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督办林场按规定成立理财小组对每月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零余额账户管理,杜绝资金账外循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对原财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选聘综合素质过硬的担任财务人员,同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单笔超过5000元以上的支出和非生产经营性支出向上级部门汇报,批准后实施。二是结合林场党支部换届,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林场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审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四)其他方面

17、关于鹿门寺林场违规开办企业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按要求年底前注销润鹿林业公司并做好资产审计清算。8月份启动与区国投协商联合聘用相关人员管护收储苗木问题,解决就业岗位。

18、关于鹿门风景区管委会日常办公远离辖区,不便履责的问题,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从2019年10月转至鹿门景区办公。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下一步工作

巡察工作虽然只是阶段的,但整改工作将是长期的,我们将以此次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一抓到底,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完成的整改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程序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好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改进、巩固、提高的整改工作,我们将按照区委的要求一抓到底,不松劲、不应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建章立制,突出整改实效。党委针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按程序办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

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担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坚持把整改工作从严从紧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班子建设,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和当前景区征迁、AAA创建等中心工作的结合,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相结合, 与改进干部作风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有效落实。在辖区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政治生态,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全面推进景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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