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襄阳襄州网讯(通讯员 狄丽媛 王翔)为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推动脱贫攻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近日,襄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约谈会,对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脱贫攻坚方面问题整改不力的12家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

7月15日至8月31日,襄州区委组建5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对全区13个镇(街)64个重点贫困村和6个有贫困户的社区党组织进行了监督检查。巡察反馈脱贫攻坚方面问题318个,移交问题线索27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人。11月22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八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张湾、石桥等13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督办检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反馈的3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40个,整改完成率为75%,7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襄州区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兴铭签批“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全部整改到位。”12月15日,襄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约谈会,对整改不力的12家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

近年来,该区高度重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一是加强整改监督检查。区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巡察反馈后及时开展“回访督查”,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区委成立督查督办组,探索运用“督、查、纠、处”四步工作法,对已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区委一至四轮巡察回访督查后共通报19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7个,未整改到位4个,整改率为97.9%。二是严肃追责问责。从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由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对整改不力的31家单位涉及的32个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一家单位原负责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免去职务。三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实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访督查办法》《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细则》《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验收考评办法》《巡察工作考核办法》等,将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镇(街、区)、区直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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