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公安局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维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安全,依法打击汉江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襄州区公安局决定于6月22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一批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收缴一批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鱼等非法捕捞用具,查处一批违规捕捞用具的制作、销售单位和个人。

严打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组织公安民警和农业农村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捕捞违法行为,严打“电、毒、炸”和“地笼网”“密眼网”等犯罪行为。对查获的涉案器具和“三无”船舶,一律予以没收。

深挖幕后保护伞利益链。各派出所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排查非法捕捞行为背后利益链和保护伞。对发现餐饮行业老板长期雇请人员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或者明知为非法捕捞野生鱼类而长期固定收购的经销人员,要作为共犯一并查处。对非法捕捞人员有涉黑涉恶背景的,要坚决深挖细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有公职人员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提供包庇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清查电鱼设备生产窝点。公安机关要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对辖区内制造、销售电鱼器具的厂家(窝点)、商店、网站、电商等商家和平台开展清查,依法查处制造电拖网、电鱼杆、类逆变器等电鱼相关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生产电鱼器具的黑窝点、黑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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