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办法(试行)》(鄂服务办发〔2019〕1号)和《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2019〕29号)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全省17个市(州)和98个县(市、区)2019年度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估。7月3日,根据评估结果,拟对武汉市等10个市(州)及武昌区等4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公示时间:2020年7月3日-7月10日。
拟表彰武汉市、荆州市、十堰市、孝感市、黄冈市等5个地级市,以及武昌区、黄石港区、西陵区、孝昌县、茅箭区等20个县市区“全省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奖”。
该公告还显示,恩施州、鄂州市、神农架林区、襄阳市、宜昌市等5个市(州),以及樊城区、远安县、秭归县、襄州区、鹤峰县等20个县(市、区)拟被表彰为“全省服务业发展贡献奖”。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汪洋 校对:王玉虎
责编:张丽
审核: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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