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10章110条,涵盖了卫生健康领域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多项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凸显了“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的理念。
《促进法》将“健康促进”专辟一章,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对于群众关切的问题,《促进法》也作出回应。例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等。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