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州区出台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辖区内各种欺诈骗取医保行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举报人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查实金额的2%进行奖励,最低奖励为200元,不足200元的给予精神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3%。
《实施细则》明确了举报人举报事项应该符合的四个条件及不予奖励的六种情形,并界定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5种21项行为,同时对奖励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襄州区医疗保障局将向社会公布本级举报电话,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也必须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
通讯员:贵鹏
编辑:汪洋 校对:王玉虎
责编:张丽
审核:章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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