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

为解决疫情影响,我区今年出台了《襄州区关于落实湖北省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襄州扶攻办文〔2020〕16号)文件,特将其中支持劳动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摘录如下。

一、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1.支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1)为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扶贫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带贫市场主体提供必要防护物资,畅通生产物流通道,优先保障复工复产,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加强扶贫劳务协作,主动对接省内外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在落实人社部门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基础上,给予每人2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资金从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镇(街)](2)鼓励中介组织开展网上招聘、对外联络劳务输出,对新增易地搬迁贫困人员劳务输出、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的,按每名易地搬迁贫困人员200元的标准对中介组织或劳务机构给予补助。对组织“点对点、一站式”运送易地搬迁贫困人员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中介组织或单位,全额补助交通费(补助资金从易地扶贫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相关镇)(3)落实“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街)]

2.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带贫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再次申请1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2)各类经营主体每吸纳一名易地搬迁贫困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一年以上),除人社部门已出台的就业补助外,再给予补助1000元(补助资金从易地扶贫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

3.增设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1)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利用光伏扶贫发电收益设置扶贫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公司、各镇)(2)新增护林、管水、护路、保洁、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3)鼓励以工代赈项目、小微扶贫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街)](4)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认定属于返乡创业的贫困人口,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地就近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加大针对性培训力度。(1)整合各种渠道的就业培训资金,加大贫困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倾斜用于易地搬迁贫困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2)对易地搬迁贫困人员采取委托、订单培训等形式开展职业培训。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人社部门已出台的补贴政策(对易地搬迁贫困人员劳动力参加不少于42个课时的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给予200—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外,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的,每人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各镇(街)]

5.用足金融扶贫政策。(1)严格按照“能贷尽贷”要求,认真落实“5万元以下、3年期限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等政策要点,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贫困户需要发展脱贫产业的,精准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进一步提高户贷率、户贷量,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对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2020年1月1日到期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实施最长6个月的延期,并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农商行、区邮储银行、各镇(街)](2)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发生逾期,经延期后能按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记录。(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3)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创业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减贫带贫市场主体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资金从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6.加大产业奖补力度。(1)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的意见》文件要求,对已出台的产业扶贫奖补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奖补力度,因地制宜细化奖补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支持贫困户克服疫情影响发展产业。引导贫困户发展“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支持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资金进行适当奖补。[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2)对新开办农家乐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镇(街)]

7.支持致富带头人留乡创业。支持因疫情影响留乡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就地就近创业,领办创办产业扶贫项目。对带动贫困人口1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可提供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扶持,并按3%的利率给予贷款贴息(贴息资金从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其他财政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金融机构、各镇(街)]

来源:襄州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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