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准!襄阳最严共享单车新规来了!

襄阳大街小巷

总能看到骑着单车匆匆赶路的人儿

共享单车密密匝匝、来回穿梭

鸣笛打铃、催促让路

…………

虽然共享单车带来很大的便利性

但是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为进一步优化樊城区共享单车停放的监管,破解共享单车停放乱象,日前,樊城区城管局召开共享单车企业2020年第2次紧急集体约谈会,明确单车停放管理“十必须”、“十不准”。其中明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01

樊城区共享单车企业停放管理责任清单

“十必须”

一、必须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

二、必须配备运维人员,配置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

三、必须接受监管。

四、必须共享信息,及时将车辆投放数量、分布区域等运营信息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五、必须履行停放管理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六、必须调度转运车辆。

七、必须接受“违者必罚”,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八、必须开展公益服务。

九、必须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十、必须依法规范经营。

02

樊城区共享单车企业停放管理负面清单  

“十不准”

一、不准超过市交通局的规定额度投放共享单车,开展恶性竞争。

二、不准将共享单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线”外,线内停放要做到首尾一致,颜色相似,整齐停放。

三、不准独家占用一个“非机动车停放点”,该点同品牌车辆应少于10辆,超过的应组织车辆转运,分散至其他街道。各企业要建立积压车辆预警系统,做到快速反应和处置。

四、不准积压潮汐车辆。涵洞、天桥、医院、车站、商圈等人流密集区8点30分后应组织机动车转运至其他街道,分流车辆。

五、不准乱设P点。P点停车区应报街道执法队备案审核,影响通行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取消。

六、不准车容车貌不洁。外观或部件损坏的单车不得街面长期存放,每月定期集中对张贴的牛皮癣、灰尘、污渍清洁1次。

七、不准对督办事项不回应、不整改。微信督办必须10分钟响应,30分钟到位,1小时处理完毕回复前后对比照片,政务督办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文字回复,48小时内整改完毕。

八、不准无维护人员开展商业经营。按照“单车300辆/日/人, 电动车150辆/日/人”配备运维人员,着企业工装,沿街道巡视,每月28日将街道运维人员名单报执法队备案。

九、不准对基层运维困难不关心,运维质量不考核。各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深入街道一次,协调工作,考核运维,提高工作质量。

十、不准对政府或职能部门约谈不重视、假整改。从2020年11月开始,每季度企业被约谈超3次(含)的,将按照《襄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规定,城管系统将建议考评组确定企业季度考核成绩为倒数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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