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仲裁+工会”裁调对接机制,形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工会组织在化解劳动争议工作中互相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据了解,仲裁院坚持落实“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把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心前移,提前介入。形成“先预防,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模式,坚持“调解为主,仲裁辅助”的原则,将大量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切实减少仲裁的压力,确保妥善解决各类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先预防转变,及时有效地化解区内的劳动争议,开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调对接”工作的新局面。
通讯员:刘影
编辑:王亚迪
实习编辑:姚晨燕
校对:莫桂林
审核:张心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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