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城管:办结2020年全市首起“门前三保”案件

近日,位于襄州区润河路某汽修店因不履行“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规定,在考核中不达标,接受了区城管部门开出的2000元行政处罚。

据悉,该汽修店虽与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签订《襄阳市“门前三保”责任书》,但并未履行日常管理责任。在2019年7月、8月间多次“门前三保”巡查中,该汽修店考核不达标,三保区内经常出现出店经营、门前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泼洒脏水、地面油污、车辆乱停放等市容乱象。督导员多次教育劝告,该店仍屡教不改。8月2日,张湾办事处给予该汽修店黄牌警告并下达《“门前三保”督导通知书》,限期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但仍未执行。

随后,襄州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立案调查,现场取证,认定该店违反了《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作出处罚决定。8月30日,襄州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9月10日,城管执法人员对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普法宣传解释后,于2020年1月9日将罚款全额上缴到指定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020年是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年,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重罚力度。在此呼吁广大门店商户,严格遵守“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和保持市容环境卫生,为文明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讯员:曾祥玉 吴佩佩 徐星

编辑:张凌    校对:王玉虎

责编:张丽    审核:章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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