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号令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湖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就全区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一、全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启动应急备勤,所有党员干部常用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通畅,服从区委、区政府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人武部和各镇(街、区)共同负责对进出襄州的车辆和人员实行全面管控和疫情排查。

三、区交通运输局暂停城区通往各镇和镇与镇之间的客运班车,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车辆拉客行为。

四、各镇(街、区)和全区各单位负责组织对本辖区或本单位从武汉返襄州人员进行健康登记,体温监测,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必须居家观察14天,不得随意外出、走亲访友、参与聚餐。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立即上报指挥部,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并安排到襄州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接受专业诊疗。

五、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时间,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培训机构一律停课。

六、区文旅局负责对全区所有文化场馆(站)、旅行社、KTV、网吧、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各商场、超市、药店、饭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进行消毒,未经消毒处理严禁经营。

七、全区各地各单位负责停止本辖区、本单位一切形式的群众聚集性活动,尤其是聚餐、集会、庙会、文化体育活动等;公安机关要取缔各类小茶馆、麻将馆,严禁人员聚集。

八、全区出入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所有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各场所或司机有权拒绝其进入或搭乘车辆。

九、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资规局、区商务局等执法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携带、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行为。严禁携带任何宠物进出全区所有公共场所。

十、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的健康状况,及时监控本人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并于每日下午三点前向本单位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单位要建立管理台账,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要加强本单位办公场所和家属院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本命令自1月26日0时起执行,对拒不配合上述防控工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有关事项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襄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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