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襄州区2020年度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直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根据《襄州区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试行办法》(襄州办发〔2015〕12号)和《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若干措施》(襄州组通〔2019〕25号),决定对我区纳入扶持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启动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就襄州区2020年度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事业单位范围

(一)本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人才申报条件:

2019年11月6日下发《自主权》文件后,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比照享受区政府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二)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纳入申报范围:

1.区内“四大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机电汽配、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业)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由科经、统计等部门核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及注册地在襄州区(由税务、市场监管部门核准)。

二、申报对象

(一)引进人才范围

我区纳入资助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且服务满一年以上(在襄州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在本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兑现落实生活补贴。其中: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拥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间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单位处分或刑事处罚。

(二)人才申报条件

1.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人才:

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第一年度生活补贴。

2.企业引进人才: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第一年度生活补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进行第二年度资格复核;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进行第三年度资格复核;

2018年度、2019年度已纳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再次申报时,只填报《襄州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由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重点审核本人是否仍在原单位正常工作以及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其他程序简化。

三、补贴标准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照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每人每年3.6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只能在襄州区的一个企业或事业单位申报生活补贴,一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三年。

四、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请。各单位按照《襄州区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试行办法》(襄州办发〔2015〕12号)、《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若干措施》(襄州组通〔2019〕25号)及本文规定,提出申报补贴申请,填写《襄州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按顺序附如下相关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制度或规程(盖章);

2.高层次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一级(高级技师)等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近一年发放工资的年薪构成证明(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项目奖,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等),经区级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

3.在本区缴纳社保的凭证(一年以上);

4.主要业绩等印证资料。

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干教股(襄州区航空路187号区委组织部516室),《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yxzrcb@126.com。此项工作由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不面向个人受理。

(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科经、统计、人社、财政、税务、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成审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着重考虑申报单位对襄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及引进人才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确定初步名单。

(三)征求意见。区委组织部发函征求公安、检察、信访、法院、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税务、政法、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对所在单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一票否决”情况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才,一律取消资格。

(四)实地考察。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申请人进行考察,重点对其岗位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核实。

(五)上报审定。根据评审和征求意见情况,区委组织部将拟享受生活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名单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或区委常委会审定。

(六)公示审批。将审定的拟享受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

(七)兑现落实。兑现时人才已从单位离职的或申报条件发生变化的取消兑现。根据公示通过名单,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账户。

五、申报时限和要求

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至7月30日。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备,逾期未申报,或因信息不详实、资料缺失被退回但未在受理时间内重新提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再受理。对于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名单。

本《通知》由区委组织部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秦天,联系电话:0710-2818196。

附件:《襄州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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