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州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生活补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州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生活补贴的实施细则》已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7日


襄州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生活补贴的

实 施 细 则

第一条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襄州区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襄州办发〔2015〕12号),参照《襄阳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襄组通〔2013〕67号),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报单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必须符合襄州办发〔2015〕12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外:

(一)申报单位为区内“四大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机电汽配、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业)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纳税关系在襄州区。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时需是企业2015年5月21日以后引进的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拥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都必须在襄州区全职工作满一年。工作期间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单位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工作时间的计算,以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薪酬时间为准。年中到企业全职工作的,从次年起按整年计算和兑现。

第三条  每年由区委组织部集中下发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申报,区委组织部负责受理。

第四条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按程序申报:

(一)《襄州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高层次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一级(高级技师)等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和复印件,以及近一年企业支付工资、奖金的收入凭证(包括:企业支付工资、奖金的银行流水或企业记账凭证)。

(三)襄州区内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经区级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

(四)申报对象在襄州缴纳社保凭证(其中央企省属、纳税大户企业在襄州纳税,但申报对象由集团总部或母公司统一在外地缴纳社保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制度,高层次人才的主要业绩等印证资料。

第五条  生活补贴申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一)发布公告。每年年初,由区委组织部通过襄阳襄州网、襄州政府网等主流媒体发布上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申报生活补贴的通知,同时科经、市场监管、统计、工商联、科协等企业服务部门对所联系企业充分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申报。

(二)资格审查。各企业提出申报补贴申请,同时填写《襄州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按顺序附相关材料后报区委组织部。此项工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不面向个人受理。区委组织部会同科经、人社、财政、税务、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成审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着重考虑企业对襄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及引进人才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确定初步名单。

(三)征求意见。区委组织部发函征求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政法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凡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追究责任的企业和申请人,一律取消资格。

(四)实地考察。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申请人进行考察,重点对其岗位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核实。

(五)上报审定。根据评审和征求意见情况,区委组织部将拟享受生活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名单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或区委常委会审定。

(六)媒体公示。将审定的拟享受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兑现补贴。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每人每年3.6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是一级(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一年发放一次,连发三年,兑现时已从企业离职的或申报条件发生变化的取消兑现。根据公示通过名单,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账户。

(八)再次申报。对已列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第二次、第三次申报时,由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重点审核本人是否仍在原单位正常工作以及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其他程序简化。

第六条  相关企业、高次层人才本人均应严格按政策、条件如实申报、认真审核,务必在申报受理期内提交有效、完备的信息和资料,逾期未申报或信息不详实、资料缺失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高层次人才只能在襄州区的一个企业申报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三年。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定期不定期对各企业已享受生活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在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凡发现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生活补贴的单位和个人,由区财政部门追回补贴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今后申报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  本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印发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