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零容忍 处分79人

“我放松了党纪国法的学习,对酒驾行为心存侥幸,觉得偶尔一次不会被查处。经过组织耐心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近日,襄州区无职党员吴某带着羞愧的心情向所在镇纪委递交了自己的“检讨书”。     

此前,吴某因饮酒后驾车被襄州交警大队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降级的行政处罚。该问题线索移送至双沟镇纪委后,吴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小行为大代价,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对纪法尊严的践踏。近年来,襄州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数据分析功能,对酒驾、醉驾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与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线索定期移送机制,畅通信息交流和线索移送渠道。坚持“一案三查”,不仅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也反向核查交警部门相关人员在处置酒驾醉驾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还严肃追究酒驾人员所在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紧扣关键节点,在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开展酒驾醉驾专题教育,拍摄警示教育片,制作《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警示录》,把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纳入处分决定现场宣布、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内容。循线深挖酒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采取“1+X”明察暗访模式,盯紧违规公务接待、工作日午间饮酒、接受违规宴请等问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抱有侥幸心理,触碰党纪国法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今年以来,该区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立案87件,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人,其中开除党籍9人。

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编辑:汪洋  校对:齐飞

责编:陈杨

审核:宋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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