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网友关注】2月16日,我市出台了在城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控工作的通告,具体怎么执行的?市民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出行怎么办?

2月16日,襄阳市防控指挥部发布了《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决定自2月17日7时起,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公共交通、医护人员用车、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在城区内道路通行。目的是减少机动车出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传播途径。

1.城区有多少交通卡点?

《通告》实施前,襄阳市已在汉江一桥、长虹大桥、卧龙大桥、东津大桥、城区4个高速路口等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了交通卡点。《通告》发布后,又在城区主干道及主要路口增设劝返卡点18个,进一步加大了交通管制力度。目前,城区共设交通劝返卡点26个,投入警力1000余人。

襄阳市交警部门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对《通告》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2月17日《通告》实施第一天,各卡点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对未办理通行证车辆进行宣传劝返,未进行处罚,并告知2月18日后未办理通行证驾车出行,将依法进行处罚。

2.如何办理车辆通行证?

目前,车辆通行证由襄阳市防控指挥部统一核发。因防疫工作需要确有必要通行的车辆,由襄阳市直各部门、各城区防控指挥部集中向襄阳市防控指挥部申请核发《襄阳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参与防疫工作的市民如需办理《通行证》,需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单位集中向市直各部门、各城区防控指挥部申报,再由襄阳市防控指挥部申请核发。办理了通行证的私家车出行时,必须一车一人,特殊情况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

从2月20日起,公安机关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城区所有上路车辆进行抓拍核对。对未办通行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市民有特殊紧急情况,如何解决?

市民如确有看病、就医等需求的,可乘坐公交车。如确需驾车的,可向路面执勤民警出示病历等相关医学证明,由民警核实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需紧急就医的,也可拨打120电话呼叫救护车辆。

市民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不需要办理车辆通行证,但必须遵守省市城乡社区(村)封闭管理相关规定,非必要不出行。

为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人员上下班问题,市交警部门呼吁:各单位尽量压缩非防疫的上班人员数量,尽量就近安排,不要安排居住地离单位较远,尤其是过江人员上班。同时提倡乘坐公共交通或租用通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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